安全生產標準化的創建依據?
2010年4月15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了《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 ( AQ/T9006-2010),自2010年6月1日起實施。隨后,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 23號)和《國務院安委會關于深入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安委(2011]4號)等相關文件對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要求,國家安監總局陸續發布了一些指導性文件和各個行業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標準以及相關的考評、評審辦法。這些文件和考評標準以及考評、評審辦法同《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一起構成了企業創建安全生產標準化的依據。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內容 《基本規范》共分為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一般要求、核心要求等五章。 在核心要求這一章,對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機構、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制度、人員教育培訓、設備設施運行管理、作業安全管理、隱患排查和冶理、重大危險源監控、職業健康、應急救援、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績效評定和持續改進等方面的內容作了具體規定。 《基本規范》采用了國際通用的策劃(P.Plan)、實施(D.Do)、檢查(C.Check)、改進(A.Act) 動態循環的PDCA現代安全管理模式。通過企業自我檢查、自我糾正、自我完善這一動態循環的管理模式,能夠更好地促進企業安全績效的持續改進和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的建立。 《基本規范》總結歸納了煤礦、危險化學品、金屬非金屬礦山、炯花爆竹、冶金、機械等已經頒布的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標準中的共性內容,提出了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共性基本要求,對各行業、各領域具有廣泛適用性。 《基本規范》適用于工礦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以及對標準化工作的咨詢、服務和評審。所有的工礦企業都應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活動。 已經制定了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標準的行業,優先適用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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